广西对口升本科政策[刘玉广博客]
摘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2019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9〕24号),广西科技大学、北部湾大学、河池学院、百色学院、梧州学院、贺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等8所本科院校参加2019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以下简称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试点)工作,为确保联合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刘老师这里举例说明: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9〕24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9〕75号)精神,根据联盟招生简章要求,对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计划依据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40%+职业技能标准分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019年8所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联合考试招生简章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2019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9〕24号),广西科技大学、北部湾大学、河池学院、百色学院、梧州学院、贺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等8所本科院校参加2019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以下简称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试点)工作,为确保联合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考生的报考条件、推荐材料报送及考生资格审核程序,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2019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9〕24号)、广西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9〕7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材料报送 1.考生须由所在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实名向试点招生院校推荐。推荐材料包括:校长推荐信(须有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考生个人申请、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考生2016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标注出本校所有报考学生以便本科院校核查)、获奖材料复印件、中等职业学校成绩登记表或成绩证明。所有材料均使用A4尺寸纸张,复印件由中等职业学校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本校公章。各中等职业学校将以上材料分审核院校并按考生报考本科专业排名顺序装订成册,于2019年5月6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至对应的审核院校(见表1、附件4)进行资格审核(以邮戳为准,逾期寄出的审核院校将拒绝接收,遗留问题由中等职业学校负责)。 2.如考生属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且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规定,必须按照上述两份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1),并于2019年5月6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至对应的审核院校(见表1、附件4)进行报考资格审核(以邮戳为准,逾期寄出的审核院校将拒绝接收审核,遗留问题由中等职业学校负责)。 3.各审核院校于2019年5月8日前完成对各中职学校校长实名推荐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将审核结果报自治区教育厅及广西招生考试院备案,并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各联合招生院校在技能考试类别相同的情况下互认考生资格审核结果。 三、技能免试审核 凡符合报考条件,并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可申请相关专业(设计学类专业除外)的职业技能免试(其中,国家级技能比赛是指由教育部、国家有关部委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自治区级技能比赛是指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 设计学类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获得自治区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含)以上技能竞赛的,可申请技能免试。 各中等职业学校于2019年5月6日前将本校所有申请技能免试审核考生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由中等职业学校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本校公章)、免试申请表(见附件2)等寄送至对应的审核院校(见表1、附件4),同时申请技能免试审核考生必须登录“2019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考试申报及成绩查询系统”(https://bkzs.gxnu.edu.cn/pg/zz/)(以下简称“本科对口中职申报查询系统—https://bkzs.gxnu.edu.cn/pg/zz/”),填写免试申请表及上传获奖证书电子版材料,由审核院校进行审核。各审核院校2019年5月8日在本校招生网站中公布免技能考试者名单。考生申请免职业技能考试审核结果各招生院校互认。已通过审核的职业技能免试者如文化联考成绩达到对口本科院校对口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将优先录取。 表1 2019年联合招生院校互认考生资格审核结果及材料接收审核院校一览表
报考本科对口中职试点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科院校组织的考核,考核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科目设置及相应考试形式。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均采用联合测试的方式,由百色学院牵头组织,考生在报考专业相应的主考院校参加考试。 (一)文化素质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等3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10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内容:以教育部发布的现行中职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为基本依据。 3.考试方式:笔试,3个科目共考3个小时。 (二)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方式:面试+实际操作,满分300分。 2.测试内容:以教育部发布的现行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着重考察学生的专业基本技能与基本理论,职业技能考试项目与招生专业相对应且成绩中知识考试成绩占比不高于30%。 六、考点安排 (一)基本原则 1.考生在同一考点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2.请考生于2019年5月8日登录“本科对口中职申报查询系统—https://bkzs.gxnu.edu.cn/pg/zz/”,查看资格审核结果、免技能审核结果和考点具体安排。 (二)考点安排
(一)网上申报 1.符合报考条件且经中职学校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于2019年4月29日8:00—5月4日17:00凭身份证号和姓名登录“本科对口中职申报查询系统—https://bkzs.gxnu.edu.cn/pg/zz/”进行考试申报。 2.各中等职业学校必须于2019年5月6日12:00前登录“本科对口中职申报查询系统—https://bkzs.gxnu.edu.cn/pg/zz/”对本校报考学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相关登录帐号及密码另行通知),如中等职业学校不按时对本校报考学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各审核本科院校将无法对报考学生进行最终资格审核,学生将不能参加考试,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将由中等职业学校承担。 3.各审核本科院校于2019年5月8日前完成对各中职学校校长实名推荐考生的资格审核和免技能考试审核工作,将审核结果报自治区教育厅及广西招生考试院备案,并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各联合招生院校在技能考试类别相同的情况下互认考生资格审核结果和考生申请免职业技能考试审核结果。 4.考生于2019年5月8日15:00后登录“本科对口中职申报查询系统—https://bkzs.gxnu.edu.cn/pg/zz/”打印《2019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申报表》,供现场确认时使用。 (二)现场确认 经网上申报且通过本科院校资格审核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对应的考点,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考生本人到对应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缴纳考试申报费,领取准考证。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下列材料并缴纳考试申报费: 1.《2019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申报表》1份;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3.考试申报费:文化考试100元/人,职业技能考试100元/人(经审核通过免试的考生免交此费用)。 (三)各考点现场确认及时间
(一)文化素质考试时间:2019年5月10日9:00—12:00。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二)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19年5月10日下午15:00—17:30,2019年5月11日全天。测试时间及考场安排以考点发布的公告为准。 九、职业技能计分办法 符合下述条件的考生,填写职业技能测试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于2019年5月6日前邮寄符合要求奖状材料(或者证明材料)复印件;所获得的职业资格证(或者证明材料)复印件。经审核后可作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一部分的计分项,具体如下: (一)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获奖和从业资格证的可转换为分值计入测试成绩,满分60分。 第一部分为获得自治区技能比赛(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的或者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的市级选拔赛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满分30分,不累计加分; 第二部分为获得专业领域的初级、中级职业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的,满分30分,不累计加分。具体计分项目和标准如下表:
第一部分为获得自治区技能比赛(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的或者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的市级选拔赛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满分60分,不累计加分; 第二部分为获得专业领域的初级、中级职业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的,满分40分,不累计加分。具体计分项目和标准如下表:
1.以上证书或奖状获得的截止日期:2019年4月30日。 2.赛项和资格证书仅限列出的项目,其他项目不作参考。 3.如获得多个级别的证书或奖状,只按高一级的加分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4.所有证明材料由所在学校审核并加盖学校公章。 十、招生录取 (一)考生可于2019年5月14日登录“本科对口中职申报查询系统—https://bkzs.gxnu.edu.cn/pg/zz/”,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二)各主考院校在2019年5月14日按上线人数不超过主考专业总招生计划1.5倍的原则划定相应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文化素质考试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分数线)。各招生院校将在本校网站公布所招生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百色学院负责文化考核成绩的合成,并于2019年5月14日将所有考生的成绩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备案。 (三)在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业类按计划依据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40%+职业技能标准分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以上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按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已通过审核的职业技能免试考生如果文化联考成绩达到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了招生院校对口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优先录取。 护理学专业和艺术设计类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护理学专业同时要求男生身高需要165CM以上(含165CM),女生需要155CM以上(含155CM)。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络工程专业和软件工程专业不招色盲考生。 (四)2019年5月17日,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各招生院校根据联盟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接着进行二志愿投档录取。投档录取结束后,视招生计划完成和生源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征集志愿。 (五)招生院校提交的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招生院校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2019年年底。 (六)已被本科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七)招生院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其他 如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广西招生考试院有新的规定要求,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执行。 2019年本科对口自主招收中职毕业生院校联盟 百色学院(代章) 2019年4月27日 附件1 2019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的外来人员考生参加普通高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规定,2019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的外来人员考生参加普通高考需要提交以下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一、报考条件 外来人员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三年(从考生初中毕业当年的9月30日往前推算满三年),取得我区初中毕业证书,具有我区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的学籍(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9月30日往前推算满三年),并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不受户籍限制,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外来人员具有我区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的学籍(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9月30日往前推算满三年),并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我区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我区,应届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二、申报证明材料 1. 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三年,取得我区初中毕业证书,具有我区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的学籍的外来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2)学生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由就读初中、中职学校提供)。 (3)申请报考的外来人员的广西初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持证不足三年的还需附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首次在我区申领居住证或暂住证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等任何一项。 (6)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2. 有我区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的学籍,并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外来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2)学生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由就读中职学校提供)。 (3)申请报考的外来人员的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持证不足三年的还需附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首次在我区申领居住证或暂住证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等任何一项。 (6)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附件2 2019年8所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招生试点考试职业技能免试申请表 编号:
附件3 2019年8所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招生试点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加分申请表 编号:
附件4 2019年本科对口中职招生院校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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